典型文献
重大误解的范式之变从错误论到归责论
文献摘要:
我国《民法典》第147条与相关司法解释未对重大误解的构成提出实质标准.传统民法理论中的"错误论"在价值判断上面临交易安全与决定自由保护不足的双重困境,导致了教义学上不必要的复杂和不确定,难以为我国法提供解释指引.以缔约过失废止合同为代表的"归责论"打破了"动机错误不受关注"的教条,转而对相对方在错误形成中的作用进行规范评价,体系化地吸纳了先合同诚信关系的价值变迁.基于归责论的解释思路,相对方过失导致或维持的错误具有可撤销性;双方均无过失的共同错误不应允许一方通过撤销合同转嫁全部风险;作为归责论的例外,当错误造成重大损失时也可允许错误方撤销,从而形成以相对方过失为原则,以错误方重大损失为例外的实质标准.
文献关键词:
重大误解;错误论;归责论;相对人过失;重大损失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李潇洋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李潇洋-.重大误解的范式之变从错误论到归责论)[J].中外法学,2022(05):1342-1362
A类:
相对人过失
B类:
重大误解,错误论,论到,归责论,民法典,司法解释,实质标准,法理论,价值判断,上面,交易安全,双重困境,教义学,不必要,国法,缔约过失,废止,动机错误,教条,转而,规范评价,诚信,价值变迁,解释思路,可撤销性,无过,应允,转嫁,重大损失
AB值:
0.358141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