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保险消费者信息提供义务与民事欺诈规范再造
文献摘要:
《保险法》告知义务制度与《民法典》意思表示瑕疵制度之间私法冲突的排除路径在于,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保险人是否负有信息提供义务以及在何种范围内相互影响.如实告知的事实范围是决定告知义务与欺诈可撤销之间关系的重要要素.在解释论的背景之下,以对"危险事实"的评价为主线,法律适用冲突的解决路径应从两者的"排除论"转向以"信息提供义务"为中心的"交互作用论",分析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评价投保人是否违反信息提供义务时,通过对德、日法律的比较研究发现,对危险事实产生信息提供义务的范围极为有限,投保人有义务告知的事实范围需要被"限缩解释".如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是在主观性质恶劣的情况下实施的,则应承认保险人有权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文献关键词:
欺诈撤销权;信息提供义务;告知义务;缔约过失;侵权责任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王学士
作者机构: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王学士-.保险消费者信息提供义务与民事欺诈规范再造)[J].北方法学,2022(03):53-67
A类:
规范再造,欺诈撤销权
B类:
保险消费者,消费者信息,信息提供义务,民事欺诈,保险法,民法典,意思表示瑕疵,私法,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负有,可撤销,解释论,法律适用,解决路径,法律关系,违反,生信,限缩解释,如若,如实告知义务,主观性,应承,承认,侵权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侵权责任
AB值:
0.28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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