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站-论文投稿智能助手
典型文献
自甘风险条款在学校体育中的适用范围
文献摘要:
运用文献资料法和逻辑分析法,分析《民法典》自甘风险条款在学校体育中的适用范围.认为,"自愿参加"并非必然要求参与者完全了解风险且自愿承担风险,"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涵盖了学校体育竞赛、教学、训练、考试等,"其他参加者的行为"不代表自甘风险仅适用于需2人以上参与的同一体育活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中,对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的判定应结合项目规则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特殊关系,学生参与学校体育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也不能完全否定自甘风险的适用.具体来说,体育竞赛、课外体育活动、学生观看比赛以及不同项目间发生的伤害事故建议适用自甘风险,而体育教学、体育训练、体质测试、体育考试等活动发生的伤害事故应按实际情况有限适用自甘风险.
文献关键词:
自甘风险;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民法典;体育法;自愿
作者姓名:
于田生;汤卫东
作者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 体育科学学院,南京 210046
引用格式:
[1]于田生;汤卫东-.自甘风险条款在学校体育中的适用范围)[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22(01):17-22
A类:
B类:
自甘风险,逻辑分析,民法典,解风,承担风险,一定风险,文体活动,体育竞赛,参加者,故意,重大过失,除外,行为人,主观意图,特殊关系,学生参与,强制性,具体来说,课外体育活动,学生观,不同项目,体育教学,体育训练,体质测试,体育考试,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体育法
AB值:
0.306293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