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淡新档案》所见清代地方司法裁判依据
文献摘要:
法史学界普遍认同清代地方司法裁判依据主要是律法与情理.通过对《淡新档案》的个案解读,可知地方官在查究案情过程中,所仰赖的断案依据,间接者为律法典章,直接者为地方民情;作为基层地方官员,淡水厅同知在"按律断案"时,可能会"选择性地忽略"《大清律例》和《福建省例》中的某些规定,运用闽省及台湾府的某些地方性常识去切中案件背后的利害关系,理清法律关系的主导性和附带性,以实现"先定分后止争"的目的.另外,地方司法审判的程序成本也可能成为断案的考量因素.地方治理上的差异性和独特性要求地方司法目标不应局限于一时一事的调停,文本上的法与现实中的法之间的差距,需要靠州县官运用常识来加以调和、修正及补充,于古于今,对律法的这种变通性适用都是司法实践的妥适追求.
文献关键词:
清代;《淡新档案》;个案;地方司法;裁判依据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张一民
作者机构: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张一民-.《淡新档案》所见清代地方司法裁判依据)[J].中外法学,2022(03):824-839
A类:
闽省,性常识
B类:
所见,代地,地方司法,司法裁判,裁判依据,法史学,史学界,情理,查究,案情,仰赖,断案,法典,典章,民情,地方官员,淡水,同知,大清律例,台湾,地方性,切中,利害关系,清法,法律关系,主导性,附带性,司法审判,考量因素,地方治理,一时一事,调停,州县官,官运,于今,变通性,司法实践
AB值:
0.38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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