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开发商承担阶段性担保后行使合同解除权之探析
文献摘要:
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购房人采用银行贷款支付购房款的方式较为普遍,不仅减小了购房人在短时间内筹措大量资金的压力,还能增加银行贷款量的发放,所购房屋也一并办理预抵押还能给予银行最大限度的回款保障.但是,该房屋办理正式抵押登记之前,银行作为预抵押权人是没有直接有效的担保权的.通常,银行在这段风险期为防止购房人断供产生的回款风险,会与开发商约定由开发商为购房人提供该阶段的连带保证责任,即便出现购房人不能按时归还银行贷款,银行也可以直接向开发商主张保证责任.这种担保模式无形中增加了开发商的资金风险,尤其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致使实体经济受到重大影响,部分购房人偿还贷款能力降低进而断供,导致开发商不得不代购房人向银行支付了大量的还贷款项,甚至需支付剩余全部贷款.开发商为降低该类风险,一般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相关解除条款,收回商品房及时止损.但司法实践中对开发商约定的合同解除权有不同观点,本文将通过相关案例结合法律、审判会议纪要来分析开发商在购房人断供后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司法裁判观点和实践措施.
文献关键词:
开发商;购房人;合同解除;实践措施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夏伟华
作者机构:
北京观韬中茂(郑州)律师事务所,河南 郑州 450000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夏伟华-.开发商承担阶段性担保后行使合同解除权之探析)[J].法制博览,2022(17):70-72
A类:
B类:
开发商,后行,合同解除权,商品房预售,购房人,银行贷款,购房款,筹措,措大,所购,一并,办理,回款,理正,抵押登记,抵押权人,接有,担保权,这段,商约,约定,连带保证,保证责任,即便,按时,归还,商主,担保模式,无形中,资金风险,重大影响,偿还,还贷,贷款能力,代购,银行支付,款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收回,回商,止损,司法实践,相关案例,结合法,审判,会议纪要,司法裁判,实践措施
AB值:
0.33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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