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解释论
文献摘要:
关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学界颇有争议.在《民法典》仍然承认这一制度的背景下,需要在解释论上明确其制度目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核心,是对出卖人在租赁权届满之前出售房屋的"违约"风险设定负面激励.由于未能看到这一点,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证成与证伪,都存在较大的逻辑漏洞和法律错谬.这种风险既非一般意义上的违约,亦非合同法上理想的合同履行,而是介于二者之间.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买卖不破租赁"相互配合,其本质必然是物权性质,但具有物权性质并不意味着必然能够对世,而是要满足其他条件.出租人侵害优先购买权,本质是违反了法定义务,损害赔偿之内核是法律所创设的惩戒,因此,其对承租人的赔偿应以未届满之租期的租金作为赔偿标准,最终表现为赔偿与租金互相抵消之局面.
文献关键词:
《民法典》;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违约"风险;形成权;物权效力;债权效力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张凇纶
作者机构: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 广州 510000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张凇纶-.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解释论)[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2(06):96-105
A类:
B类:
权制,解释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民法典,承认,上明,制度目的,出卖人,租赁权,届满,出售,售房,违约,证成,证伪,逻辑漏洞,错谬,既非,亦非,合同法,合同履行,买卖不破租赁,相互配合,其本质,不意,出租人,侵害,违反,法定义务,损害赔偿,所创,惩戒,租期,租金,赔偿标准,相抵,抵消,形成权,物权效力,债权效力
AB值:
0.33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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