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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民法典》可撤销婚姻制度的完善——以《民法典》第1053条为中心
文献摘要:
《民法典》将重大疾病纳入可撤销婚姻制度当中,既扩充完善了婚姻可撤销的事由,也带来解释上的分歧.一方面,疾病对婚姻效力的影响由违反公益要件转为私益要件,规范意旨与《母婴保健法》不相协调,需通过目的解释进行转化适用,并扩张解释疾病的外延种类;另一方面,仅依据《民法典》对疾病进行认定,存在规则供给不足的问题,应参照保险等行业标准,以是否影响婚姻意愿和目的实现为基础,涵盖对夫妻婚后身体、精神、物质等各方面的共同生活造成影响的身体和精神类疾病.此外,在判定婚姻效力时,还须考虑当事人是否尽到注意义务、患病方是否尽到告知义务、是否存在撤销权消灭的事由.
文献关键词:
婚姻无效;婚姻可撤销;重大疾病;目的解释
作者姓名:
赵盈瑾
作者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引用格式:
[1]赵盈瑾-.《民法典》可撤销婚姻制度的完善——以《民法典》第1053条为中心)[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05):89-95
A类:
婚姻意愿
B类:
民法典,可撤销婚姻,婚姻制度,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事由,婚姻效力,违反,要件,私益,意旨,母婴保健,保健法,过目,目的解释,转化适用,扩张解释,规则供给,供给不足,以是,夫妻,婚后,后身体,造成影响,精神类疾病,定婚,当事人,注意义务,告知义务,撤销权,消灭,婚姻无效
AB值:
0.4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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