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类型化与司法判断
文献摘要: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口袋罪的特征,它是立法技术粗糙与司法观念偏误的共生产物.在司法实践中,试图用等价解释的方法分析其他危险方法与放火等行为的危险相当性,难以解决行为类型的定型问题,导致有些司法解释不恰当地扩大了其他危险方法的行为类型.为了去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口袋化问题,一方面,立法应具有极可能满足刑法的明确性要求,要基于行为主体的身份、行为方式的不同特征细化犯罪类型,减少本罪概念化的空间;另一方面,在司法评价行为是否属于其他危险方法时,应当考虑行为主体在特定时间、空间场合下与行为对象交往和互动的特殊方式.《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两个新增犯罪的思路值得肯定.
文献关键词:
危险方法;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类型化思维;行为定型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童德华
作者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童德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类型化与司法判断)[J].江汉论坛,2022(01):128-136
A类:
行为定型
B类: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行为类型,司法判断,口袋罪,立法技术,司法观,偏误,司法实践,试图用,等价,其他危险方法,放火,相当性,难以解决,司法解释,不恰当地,除以,口袋化,明确性,行为主体,行为方式,犯罪类型,概念化,司法评价,评价行为,行为对象,刑法修正案,草案,类型化思维
AB值:
0.33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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