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意思自治在假结婚、假离婚中能走多远?——一个公私法交叉研究
文献摘要:
假结婚、假离婚行为的效力,是婚姻法上一道争讼不息,且理论与实务存在鸿沟的法律行为难题,涉及意思自治在三个层面的贯彻或限制.其一,在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层面,通谋虚伪的结婚、协议离婚等婚姻行为应当类推适用《民法典》第1052条至第1053条而可撤销.婚姻登记公信力等信赖保护制度、社会治理等公共利益,均无法成为以婚姻登记补正通谋虚伪表示瑕疵的依据.其二,在公法行为效力层面,即使考虑作为司法行为的调解离婚,甚至将婚姻行为错误解释为行政行为,通谋虚伪的婚姻行为也仍然存在效力瑕疵.其三,在意思表示解释层面,假结婚、假离婚未必一律是通谋虚伪表示,应当基于当事人的意愿或利益作出解释,且法律和公序良俗无介入余地.尽管原理相通,但假离婚场合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约定,应一律解释为通谋虚伪表示而无效.
文献关键词:
通谋虚伪行为;婚姻登记公信力;意思表示解释;民行交叉;民刑交叉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贺剑
作者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贺剑-.意思自治在假结婚、假离婚中能走多远?——一个公私法交叉研究)[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2(05):20-35
A类:
婚姻登记公信力,通谋虚伪表示,通谋虚伪行为
B类:
意思自治,假结婚,假离婚,公私法,交叉研究,婚姻法,争讼,不息,理论与实务,鸿沟,为难,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协议离婚,婚姻行为,类推适用,民法典,可撤销,信赖保护,保护制度,公共利益,补正,公法,调解,解离,误解,行政行为,效力瑕疵,其三,意思表示解释,未必,一律,当事人,公序良俗,余地,相通,财产分割,抚养,约定,民行交叉,民刑交叉
AB值:
0.27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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