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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法律适用冲突及消解路径
文献摘要:
《民法典》规定可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这对遗嘱人自由处分财产和居住权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意义重大.但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仍有不尽人意之处,一是《民法典》第230条未明确遗赠和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遗嘱设立居住权的效力认定一直存在争议;二是《民法典》第371条对遗嘱设立居住权的登记效力有所涉及,但学界依然存在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宣示主义的不同理解;三是《民法典》第230条、第368条、第371条在具体适用上也存在诸多冲突.应对《民法典》第230条和第371条进行规范解释,明确遗赠的债权效力,遗嘱继承能直接导致物权变动.遗赠设立居住权的,采用登记生效主义;遗嘱继承设立居住权的,采用登记宣示主义.同时,对《民法典》第1147条第6项进行法释义学解读,将居住权登记解释为遗产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切实保护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
文献关键词:
遗赠;居住权;登记生效主义;登记宣示主义;法定义务
作者姓名:
郭红伟;金俭
作者机构:
南京大学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 南京210008;南京大学法学院 南京210008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郭红伟;金俭-.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法律适用冲突及消解路径)[J].南京社会科学,2022(07):81-92
A类:
登记宣示主义
B类:
法律适用,消解路径,民法典,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处分财产,居住权人,合法权益,不尽人意,遗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遗嘱设立,效力认定,登记效力,登记生效主义,同理,具体适用,规范解释,债权效力,物权变动,释义学,遗产管理人,法定义务
AB值: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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