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民法典》违约方合同解除权解释论
文献摘要:
违约方解除合同的目的在于解决合同僵局和克服解除制度局限,但《民法典》第580条受非金钱债务的限制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中合同目的模糊性而应用受阻.对非金钱债务的限制反映了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立法的偏倚,本应弥补合同解除制度的独立权利却成为继续履行抗辩的补充.根据现有的违约方合同解除条件,可参照法定解除权对债务类型扩张解释.契约目的之内涵,应当限制解释路径,并将其限定于共同目的以平衡各方利益.根据合同目的的主客观二元认识,法院在认定共同目的时为限制其主观目的(动机)的范围,还应坚持表示主义与理性人的双重标准.
文献关键词:
违约方解除;合同僵局;合同解除;合同目的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刘清生;黄文杰
作者机构:
福州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刘清生;黄文杰-.《民法典》违约方合同解除权解释论)[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05):59-65,89
A类:
B类:
民法典,方合,合同解除权,解释论,违约方解除合同,合同僵局,金钱债务,合同目的,模糊性,偏倚,继续履行,抗辩,解除条件,法定解除权,扩张解释,契约,限制解释,解释路径,定于,主客观,法院,主观目的,理性人,双重标准
AB值:
0.27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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