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破产债权异议诉讼中当事人的列明
文献摘要:
破产债权异议诉讼实践中存在当事人地位的错置.《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错置的混乱,但在"债权人对他人债权存有异议"情况下提起的诉讼中,并未将债务人列为被告.破产债权异议诉讼针对破产管理人审核债权的行为提起,囿于破产管理人的职务性质,破产管理人只能以债务人名义参加诉讼,债务人应是本诉的当然当事人,并视债务人自身对异议人所提异议的态度,列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
文献关键词:
破产债权异议诉讼;债务人;共同原告;共同被告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郝钰麟
作者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郝钰麟-.破产债权异议诉讼中当事人的列明)[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01):57-62
A类:
破产债权异议诉讼,共同原告
B类:
当事人,列明,人地,破产法,司法解释,第九条,债权人,存有,提起,债务人,破产管理人,囿于,职务,人名,名义,参加诉讼,异议人,共同被告
AB值:
0.206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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