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站-论文投稿智能助手
典型文献
认缴期限内未足额实缴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分配
文献摘要:
认缴期限未届满且未足额实缴的股权转让后应该由谁来承担出资(原股东,受让股东,两者承担连带责任)责任问题值得关注.以受让股东是否知情的标准划分责任实际上是机械适用《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不具有合理性,也与认缴制相背离.根据股权转让是否具有恶意逃避债务的目的也即恶意转让进行出资责任认定更贴合实践需要,也符合公司法着力保护债权人的基本精神.转让时间、转让对价、受让人的主观状态以及资信情况等因素均可用于认定恶意转让.
文献关键词:
认缴期限;期限利益;未足额出资;责任分配
作者姓名:
王雪丹;朱晓雯
作者机构:
广东财经大学 法学院,广东 广州510320;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广东 广州510623
引用格式:
[1]王雪丹;朱晓雯-.认缴期限内未足额实缴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分配)[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03):92-97
A类:
未足额出资
B类:
认缴期限,期限内,实缴,股权转让,出资责任,责任分配,届满,由谁来,股东,连带责任,责任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认缴制,背离,恶意,逃避,避债,债务,责任认定,贴合,保护债权人,基本精神,对价,受让人,主观状态,资信,期限利益
AB值:
0.375608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