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论行政辅助人职务侵权赔偿责任
文献摘要:
行政辅助人虽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但在行政机关指挥监督下行使一定行政职权,应将其视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辅助人在执行职务行为时造成相对人损害应依主体资格标准、职务行为标准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权,其职务侵权的法律后果由其所属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行政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后可向有过错的行政辅助人追偿.但在《国家赔偿法》未明确规定或者不在国家赔偿范围的职务侵权可以考虑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适用.
文献关键词:
行政辅助人;行政委托;职务侵权;行政赔偿;民事侵权赔偿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刘东辉
作者机构:
天津师范大学 法学院,天津 300387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刘东辉-.论行政辅助人职务侵权赔偿责任)[J].社会科学家,2022(04):128-134
A类:
行政辅助人,民事侵权赔偿
B类:
职务侵权,虽不,执法主体,主体资格,行政机关,行政职权,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相对人,行为标准,其职,法律后果,行政赔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可向,过错,追偿,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赔偿范围,行政委托
AB值:
0.242007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