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数据安全刑事合规的滤罪模式
文献摘要:
数据安全刑事合规即为预防数据犯罪、保障数据安全,以企业为主体、多方参与的合规治理活动,与行政合规、行业合规含义不同.其正当性根据在于,企业合规是责任伦理的要求,与单位犯罪理论不相冲突,并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融合.数据犯罪具有法定犯特征,其前置法具有"滤罪"机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数据安全法益保护为核心,在前置性法律法规中居于基本法地位,前置法的认定须坚持刑事违法性判断的相对独立性."滤罪"以刑法为底线标准,以行政法规为一般标准,以行业规范为参照标准.从刑事实体法的角度,"滤罪"包括入罪与出罪两个方面,包含刑事立法、定罪量刑、犯罪预防、刑罚执行等阶段.从刑事程序法的角度,"滤罪"即案件过滤,涵盖刑事诉讼中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数据安全刑事合规的滤罪模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滤罪内容,以数据安全立法相关规定为基础,合理设置企业及其他组织、个人在数据处理活动中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企业内外部数据安全监管,国家安全和司法执法协助义务,法律需要协调不同主体数据利益的公平分配;二是滤罪体系,明确数据安全分类分级保护的滤罪层次,将制定与实施企业数据合规计划融入刑事司法过程,并与行政部门监管相协调,引入行政和解机制,促进刑行衔接,实现企业与国家协同共治.
文献关键词:
数据安全;数据犯罪;刑事合规;前置法;滤罪模式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张勇
作者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上海200042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张勇-.数据安全刑事合规的滤罪模式)[J].学术论坛,2022(03):13-24
A类:
滤罪模式
B类:
刑事合规,即为,数据犯罪,多方参与,合规治理,行政合规,行业合规,正当性根据,企业合规,责任伦理,单位犯罪,犯罪理论,相冲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法,法定犯,前置法,数据安全法益,法益保护,中居,居于,基本法,刑事违法性,违法性判断,相对独立性,刑法,底线标准,行政法规,行业规范,从刑,实体法,入罪,出罪,刑事立法,定罪量刑,犯罪预防,刑罚执行,刑事程序,程序法,刑事诉讼,侦查,起诉,审判,合理设置,他组织,处理活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业内外,外部数据,安全监管,法律需要,同主体,数据利益,公平分配,安全分类,分类分级保护,企业数据合规,合规计划,入刑,刑事司法,司法过程,行政部门,部门监管,入行,行政和解,刑行衔接,协同共治
AB值:
0.444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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