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之出资责任归属研究
文献摘要: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的出资责任无法由《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规制,司法实践裁判不一.认为转让方不能免责忽视了股东的期限利益,类比债务承担理论,从商事外观主义原则出发,转让全部股权时为免责债务承担,责任归属受让人,转让部分股权时为并存债务承担,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承担.股权转让明显缺乏认缴能力的受让方有损债权人利益时,民法上恶意串通以及债权人撤销权存在司法适用之障碍;参照《九民会议纪要》对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适用范围的扩展,可使转让方与受让方一同承担出资义务;比照减资程序在股权转让登记之时设置登记机关风险提示以及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制度,以平衡债权人债权保护和股东期限利益保护.
文献关键词:
认缴制;出资责任;债务承担;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减资制度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陈阳
作者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73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陈阳-.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之出资责任归属研究)[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22(07):85-91
A类:
B类:
实缴,缴出,股权转让,出资责任,责任归属,注册资本,资本认缴制,公司法,司法解释,条规,司法实践,裁判,转让方,能免,免责,期限利益,债务承担,从商,商事外观主义,义原,受让人,共同承担,受让方,有损,债权人利益,恶意串通,债权人撤销权,司法适用,会议纪要,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适用,一同,出资义务,比照,照减,减资程序,之时,风险提示,公告,债权保护,利益保护,减资制度
AB值:
0.32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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