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法教义学视角下刑事缺席审判异议权性质探讨
文献摘要:
刑事诉讼法第295条赋予了刑事缺席审判嫌疑人、被告人重新回转审理程序的异议权,且从文义上体现出异议权行使的任意性性质.从法教义学视角来看,若将异议权解释为任意性则会消解以惩治为核心的主观立法目的和人权保障的客观规范目的,并导致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与刑事诉讼体系之间的逻辑混乱.运用法教义学对刑事缺席审判异议权的性质进行规范定位,则其性质应当是非任意性的,而不是任意性的.法教义学视角下对异议权进行规范解构,则庭审到案情形具有异议要件,"应当重新审理"具有独立的判断标准,而非无条件的重新审理.据此,刑事缺席审判中需要从坚持有利于被告人、限缩"应当重新审理"的范围及保障异议权行使的自愿性等方面来规范异议权的行使.
文献关键词:
刑事缺席审判;异议权;法教义学;任意性;非任意性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王春梅;李清龙
作者机构:
甘肃政法大学公安分院 甘肃 兰州 730070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王春梅;李清龙-.法教义学视角下刑事缺席审判异议权性质探讨)[J].中国刑警学院学报,2022(01):36-43
A类:
B类:
法教义学,异议权,刑事诉讼法,嫌疑人,被告人,回转,审理程序,文义,上体,惩治,立法目的,人权保障,规范目的,刑事缺席审判程序,规范定位,当是,非任意性,庭审,到案,案情,要件,重新审理,判断标准,无条件,限缩,自愿性
AB值:
0.19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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