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站-论文投稿智能助手
典型文献
购置款抵押权的竞存对抗规则研究
文献摘要:
满足《民法典》第416条要件的购置款抵押权可以对抗公示在先的固定担保权,此种处理模式虽使外部债权人负担一定审查成本,但总体上符合利益衡量视角下的比例原则.《民法典》在浮动抵押领域中采取"登记主义"的立场,与"超级优先权规则"形成了体系性的规范协调.购置款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存时,后者始终处于优先受偿顺位.在功能主义视角下,所有权保留和融资租赁可准用超级优先权规则,但应作必要限制.购置款抵押权人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 的买受人.《民法典》未明文确立担保权收益延伸规则,但在理论层面上仍尚有将其纳入现行法体系的解释空间,且民事主体可在商业实践中通过意思自治达致类似效果.
文献关键词:
购置款抵押权;超级优先权;动产抵押;浮动抵押;功能主义
作者姓名:
张玉涛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2
引用格式:
[1]张玉涛-.购置款抵押权的竞存对抗规则研究)[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22(01):96-110
A类:
B类:
购置款抵押权,竞存,抗规,民法典,要件,公示,担保权,处理模式,债权人,利益衡量,比例原则,浮动抵押,超级优先权,体系性,规范协调,留置权,优先受偿,受偿顺位,功能主义,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准用,应作,抵押权人,正常经营活动,价款,买受人,明文,尚有,现行法,法体系,民事主体,商业实践,过意,意思自治,达致,动产抵押
AB值:
0.385051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