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动态质押中"实际控制货物"的法理阐释
文献摘要:
"实际控制货物"的目的在于,将出质人支配与处分质押货物的自由,控制在不导致质权不能预期实现的范围内.占有状态与"实际控制货物"效果,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在债权人委托第三人监管货物时,债权人欲"实际控制货物",需监管人实际履行约定的监管义务.监管人只在占有质押货物时才承担保管义务,否则只承担监管义务.依功能主义,不满足"实际控制货物"要求的动态质押交易,在符合浮动抵押的要件时,可成立浮动抵押.在动态质押未成立或无法全面实现时,应先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何种义务以及违反哪些义务,从而判断其承担的是补充责任、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再考量过错大小及是否存在免责事由,从而进一步明确各主体应承担的责任范围.
文献关键词:
动态质押;实际控制货物;占有;监管协议;监管义务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罗帅
作者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罗帅-.动态质押中"实际控制货物"的法理阐释)[J].法学家,2022(06):98-111
A类:
实际控制货物
B类:
动态质押,法理阐释,出质人,处分,质权,因果关系,债权人,第三人,人欲,管人,实际履行,行约,约定,监管义务,担保,保管,否则,功能主义,浮动抵押,要件,全面实现,当事人,违反,补充责任,按份责任,连带责任,再考,过错,免责事由,应承,责任范围,监管协议
AB值:
0.36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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