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近代以来中国刑法"原情酌减"条款源流考——于欢案与施剑翘案的对观与重思
文献摘要:
传统"情理法"司法中,"情"乃"人情",系指普通人心中皆有的常理、常情;"理"乃"天理",系指天下人所公认的至公至正之理."情理法"司法的理想形态是法官的判决既顺应天理、人情,又不悖于国法.晚清民国刑法的"情状可悯恕者"条款,以现代刑法的规范形式承继了传统"情理法"司法的基本精神,是传统法律创造性转化的典范,这使得中国古典法律文化和司法理念在现代法治体系下得以延伸,让法官在不违背罪刑法定、不造成司法擅断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回应中国人的"天理"与"人情"观念.于欢案二审防卫过当的论证逻辑,掩盖了刺痛公众神经的辱母情节所蕴含的伦理意义,这根源于我国现行刑法中"情节"概念下的"情理"退隐.晚清民国刑法的"情状可悯恕者"条款及其司法实践,可为"情理"在当代中国刑事立法与司法中的回归提供镜鉴.
文献关键词:
情状;情节;原情酌减;罪刑法定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饶传平
作者机构: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饶传平-.近代以来中国刑法"原情酌减"条款源流考——于欢案与施剑翘案的对观与重思)[J].法学,2022(03):35-54
A类:
原情酌减,款源,施剑翘,公至正
B类:
近代以来,中国刑法,源流考,情理法,人情,系指,普通人,常理,天理,指天,天下人,法官,判决,应天,国法,晚清民国,情状,规范形式,承继,基本精神,传统法律,创造性转化,法律文化,司法理念,现代法治,法治体系,下得,违背,罪刑法定,擅断,案二审,防卫过当,论证逻辑,掩盖,刺痛,伦理意义,这根,行刑,退隐,司法实践,刑事立法,镜鉴
AB值:
0.39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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