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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行为的刑法规制
文献摘要:
我国刑法目前对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行为进行规制的罪名主要有三个,分别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网络起哄闹事型)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由于存在网络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关系模糊、虚假信息类别及含义不明确、定罪情节认定标准不清晰等问题,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于该类行为的规制存在困境.通过对刑事立法及司法规制的梳理及分析,对该类行为规制所存在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完善:审慎适用网络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整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制定并完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司法解释.
文献关键词:
网络;虚假信息;虚假恐怖信息;寻衅滋事;刑法规制
作者姓名:
张萌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张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行为的刑法规制)[J].法律适用,2022(07):79-88
A类:
B类:
编造,故意传播,传播虚假信息,信息行为,刑法规制,罪名,名主,虚假恐怖信息,寻衅滋事罪,起哄闹事,信息类,定罪,罪情,认定标准,刑法理论,司法实践,存在困境,刑事立法,司法规制,行为规制,审慎,合编,司法解释
AB值:
0.18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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