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社会组织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之质疑——兼论《民法典》第1235条的解释
文献摘要:
无论是世界主流立法例,还是从损害的属人性要求出发,社会组织都不得以生态环境受损为由请求污染者直接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虽然在侵权责任编中确立了普通环境侵权和生态环境侵权的二元模式,但是并不意味着社会组织有权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诉讼.环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之时,应当明确区分为造成社会公众具体损害的情形和仅造成生态环境自身损害的情形.前者可以由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者则可以由监管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社会组织对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缺乏正当性.确立生态环境保护的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诉讼二分论,可以明确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路径,也可以赋权社会组织在行政机关不作为时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文献关键词:
生态环境损害;环境公益诉讼;属人性;公共利益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张挺
作者机构: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张挺-.社会组织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之质疑——兼论《民法典》第1235条的解释)[J].北方法学,2022(02):76-90
A类:
B类:
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民法典,立法例,属人性,请求,污染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编,生态环境侵权,二元模式,不意,环境公共利益,侵害,之时,社会公众,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正当性,立生,社会组织参与,行政机关,不作为,起行,行政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
AB值:
0.242924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