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虚假诉讼的本质与边界
文献摘要:
从2016至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诉讼涵摄范围的立场发生明显改变;基于对1570宗案件的分析,发现各地法院对虚假诉讼的认定亦有方向性分歧;学说上,关于虚假诉讼则存在"虚假纠纷说""第三人损害说""司法秩序妨害说"的分野.以对诉讼本质的认识为前提,虚假诉讼应定位于从根本上消解民事诉讼"两造对抗"基本结构的"恶意串通"行为.该类行为彻底瓦解民事诉讼制度功能得以发挥的结构性支撑,导致"诉讼"成为缺乏对抗本质的"媾和",应当受到特别规制,以实现制度的规范意旨."单方行为"应被排除在虚假诉讼之外,这不仅源于既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完全可以应对"单方行为",也因为"单方行为"的纳入会肇致虚假诉讼边界不清、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违反比例原则、增加法院审理负担、有损司法形象.恶意诉讼、滥用诉权、冒名诉讼等异化的诉讼形态,与虚假诉讼存在根本的差异,也须予以明确的界分.
文献关键词:
虚假诉讼;恶意串通;单方行为;两造对抗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李晓倩
作者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李晓倩-.虚假诉讼的本质与边界)[J].中外法学,2022(04):1023-1042
A类:
第三人损害,两造对抗
B类:
虚假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涵摄,方向性,司法秩序,妨害,分野,诉讼本质,上消,基本结构,恶意串通,瓦解,民事诉讼制度,制度功能,媾和,特别规制,意旨,单方行为,民事诉讼行为,强制措施,入会,当事人,诉讼权利,违反,反比例,比例原则,加法,审理,有损,恶意诉讼,滥用诉权,冒名,诉讼形态,界分
AB值:
0.31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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