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站-论文投稿智能助手
典型文献
合同僵局司法解除规则的"两阶段"构造及其完善
文献摘要:
《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确立了合同僵局司法解除规则,采取的是"要件审查+实质裁量"的"两阶段"构造."要件审查"阶段包括"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两项要件.对前者应进行目的性限缩,唯一时性履行不能和一时性履行费用过高有适用合同僵局司法解除规则之必要;对后者应理解为债权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只有同时满足两项要件的案件才能通过"要件审查",进入"实质裁量"阶段.在"实质裁量"阶段,法官应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和"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作为裁判所追求的价值目标,这要求法官充分考虑"债务人陷入不确定状态的时间"和"合同陷入僵局的负外部性影响"两项具体的酌衡因素.
文献关键词:
合同僵局;司法解除;要件审查;实质裁量;一时性履行障碍
作者姓名:
刘冲
作者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刘冲-.合同僵局司法解除规则的"两阶段"构造及其完善)[J].西部法学评论,2022(06):64-77
A类:
实质裁量,一时性履行障碍
B类:
合同僵局,司法解除,两阶段,民法典,要件审查,前款,除外情形,合同目的,目的性限缩,履行不能,债权人,法官,当事人,利益均衡,社会整体,整体效益,裁判,价值目标,求法,债务人,不确定状态,陷入僵局,负外部性
AB值:
0.262487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