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民法典》视野下交货单证的权利解释
文献摘要:
在社会分工发达和商品全球流通的现代化进程中,由实际占有商品的第三人向买家交货的商业实践具有普遍性,而买家据以要求交货的权利却有不同的载体.国际贸易实践形成了以提单为主的货物流转体系,但没有排除当事人可以协商通过交付彼此约定的单证完成交货.当事人交付提单、仓单等法定交货单证藉由法律拟制完成现实交付之余,也可以通过交付约定单证完成指示交付.不同法系不同规则的表达方式存在差异,但法律规则内生于商业实践,蕴含着为方便权属转移、促进贸易流通而产生的原理上的共通性."一带一路"倡议中,除在宏观层面完成铁路提单制度的规则创设外,现阶段还要同时充分运用指示交付的民法工具.通过法律适用便利商品流转,保障商品价值充分发挥,促进市场活动繁荣,为形成新的国际规则争取更大的缓冲空间.
文献关键词:
提单;提货单;物权凭证;指示交付;权利质押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鲍颖焱
作者机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四庭,江苏 南京 210024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鲍颖焱-.《民法典》视野下交货单证的权利解释)[J].中国海商法研究,2022(04):73-84
A类:
交货单
B类:
民法典,单证,社会分工,第三人,买家,商业实践,国际贸易,货物,转体,当事人,约定,成交,仓单,藉由,法律拟制,实交,之余,定单,指示交付,法系,表达方式,法律规则,权属,共通性,成铁,铁路提单,要同,充分运用,法律适用,商品流转,国际规则,缓冲空间,提货单,物权凭证,权利质押
AB值:
0.357615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