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涉走私洗钱犯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文献摘要:
走私犯罪系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之一,走私犯罪所得的合理界定不仅涉及走私违法所得没收的范围,而且关系着洗钱罪的定罪与量刑.结合走私犯罪的法定犯性质、经营型犯罪特性以及违法所得认定的一般理念,应以走私犯罪获取的非法利润数额认定其违法所得数额.虽然《刑法修正案(十一)》删除了洗钱罪"明知"的表述,但这并不改变洗钱罪的主观要件,行为人仍然应当具有"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及性质的主观故意,且应当将"明知"作为该罪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在限制入罪方面发挥作用.在自洗钱入罪的背景下,应以走私犯罪所得产生的时间节点界分走私罪与洗钱罪,购销走私货物不构成洗钱罪,对走私行为人自洗钱的行为应当以走私罪与洗钱罪并罚.
文献关键词:
走私犯罪;自洗钱;犯罪所得;主观故意;数罪并罚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周宜俊
作者机构: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庭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周宜俊-.涉走私洗钱犯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J].青少年犯罪问题,2022(01):45-54
A类:
走私罪,走私货
B类:
洗钱犯罪,司法适用,适用问题,走私犯罪,洗钱罪,上游犯罪,犯罪所得,违法所得,没收,定罪,量刑,法定犯,经营型,非法利润,数额认定,得数,刑法修正案,删除,明知,主观要件,行为人,掩饰,隐瞒,主观故意,不成文,构成要件,自洗钱,洗钱入罪,时间节点,界分,分走,购销,货物,数罪并罚
AB值:
0.28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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