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论网络服务提供者安保义务的边界及其构造——以《民法典》网络侵权规则的解释论为视角
文献摘要:
《民法典》虽未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负有安保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早已屡见不鲜,并被大量泛化适用.欲明确义务边界,首先,需厘清我国侵权法上安保义务学说的来龙去脉,理解该义务主体限缩、内容宽泛的独特性;其次,须从比较法入手,以交往安全义务的类型论为参照,明辨安保义务的基础法理,严格区分物权型与债权型来源.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顾及网络服务提供者技术中立的特点,区分直接与间接侵权场景,严格限定其安保义务的内容及范围;最后,还需将上述理论落实到《民法典》的规范层面,厘清网络侵权与违反安保义务规则的沟通机制,将安保义务嵌入网络侵权相关条文的逻辑结构,进而重构规则背后的法解释体系.
文献关键词:
网络服务提供者;安保义务;交往安全义务;"通知-移除"规则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汪倪杰
作者机构:
复旦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汪倪杰-.论网络服务提供者安保义务的边界及其构造——以《民法典》网络侵权规则的解释论为视角)[J].法治研究,2022(01):102-117
A类:
交往安全义务
B类:
网络服务提供者,安保义务,民法典,网络侵权,侵权规则,解释论,明确规定,负有,司法实践,屡见不鲜,侵权法,来龙去脉,义务主体,限缩,宽泛,比较法,类型论,明辨,物权,债权,顾及,技术中立,间接侵权,需将,违反,沟通机制,入网,权相,条文,逻辑结构,移除
AB值:
0.286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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