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本土被遗忘权及其保护
文献摘要: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否规定了被遗忘权,有不同看法.其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删除权,就规定了本土化的被遗忘权.依照其规定,被遗忘权是指自然人在个人信息处理中,对处理目的 已经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不再必要的个人信息,未被个人信息处理者主动删除的,所享有的请求删除个人信息的权利.被遗忘权的法律属性,是人格权请求权.对于拒不履行删除义务造成个人信息权损害的,应当适用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予以保护.
文献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法;被遗忘权;删除权;人格权请求权;侵权请求权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杨立新;赵鑫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上海200030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杨立新;赵鑫-.《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本土被遗忘权及其保护)[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22(01):60-71
A类:
B类:
个人信息保护法,被遗忘权,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删除权,自然人,处理目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法律属性,人格权请求权,拒不履行,个人信息权,侵权损害赔偿,侵权请求权
AB值:
0.20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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