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站-论文投稿智能助手
典型文献
美国对运动员隐私权、名誉权与形象权的法律保护
文献摘要:
对运动员的隐私权、名誉权与形象权的法律保护,在美国主要是通过各州法律实现的,且各州法律内容还不完全相同.形象权在美国判例法中的发展一直伴随着不确定性.美国一些州已经尝试通过制定单行成文立法,纠正相互冲突的关于形象权的司法判例."表达性作品"可以合理使用某运动员的形象而无需授权.倘若未经授权就把运动员的姓名或形象等身份标志用于产品标志或广告宣传,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运动员与产品促销有关,在实质上起到了商标的作用时,运动员可以依据美国联邦《兰汉姆(商标)法》的规定,提起商标侵权民事诉讼.对运动员隐私权、名誉权与形象权的保护,可能受到美国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表达和资讯传播自由的限制,新闻媒体的报道通常会享有侵权责任的豁免.判断被诉侵权的作品是否属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对象,属于法院自由裁量的范围.
文献关键词:
隐私权;名誉权;形象权;商标;言论自由
作者姓名:
Matthew J.Mitten;郭树理
作者机构:
马凯特大学法学院,威斯康星密尔沃基53233;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Matthew J.Mitten;郭树理-.美国对运动员隐私权、名誉权与形象权的法律保护)[J].体育科研,2022(06):54-63
A类:
B类:
运动员,隐私权,名誉权,形象权,法律保护,各州,法律实现,完全相同,美国判例,判例法,定单,单行,成文,司法判例,倘若,姓名,广告宣传,误认为,产品促销,上起,美国联邦,提起,商标侵权,民事诉讼,宪法,第一修正案,资讯传播,新闻媒体,侵权责任,豁免,保护对象,法院,自由裁量,言论自由
AB值:
0.33543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