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刑法规制
文献摘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单独定罪,使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高空抛物刑法规范体系中的定位发生转变.既往的司法实践中,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制高空抛物行为存在误用情形,危及作为底线正义的罪刑法定原则.在立法和司法双重因素的推动下,高空抛物行为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更加审慎,对公共安全的法益应作限缩解释,并藉此对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高空抛物行为类型进行限定,同时坚持具体危险的个案认定标准.
文献关键词:
高空抛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共安全;法益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周致义
作者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875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周致义-.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刑法规制)[J].哈尔滨学院学报,2022(12):60-64
A类:
B类:
刑法规制,刑法修正案,定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规范,规范体系,司法实践,高空抛物行为,误用,底线正义,罪刑法定原则,立法和司法,审慎,法益,应作,限缩解释,藉此,行为类型,具体危险,认定标准
AB值:
0.219679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