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论商事代理任意解除权之法律限制
文献摘要:
商事委托关系的构建是商事代理关系的重要前提,现行《民法典》第933条调整了《合同法》第410条的规则,但仍存在商事委托中任意解除权适用范围不明、法院对约定抛弃解除权的内容效力判定不一,以及合同终止后的损害赔偿责任不清等问题.为此,完善商事代理中委托合同解除权的法律规则成为一种现实需求.区分民商事委托合同下任意解除权的适用、承认双方约定抛弃解除权的效力、允许可得利益的赔偿请求,以及发挥合同意思自治弥补法律缺位等应是可行之举.
文献关键词:
商事代理;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限制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林韶;刘影
作者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知识产权学院,上海 200042;华东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院,上海 200042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林韶;刘影-.论商事代理任意解除权之法律限制)[J].哈尔滨学院学报,2022(03):69-72
A类:
B类:
商事代理,任意解除权,之法,法律限制,商事委托,托关系,代理关系,民法典,合同法,法院,约定,抛弃,合同终止,损害赔偿责任,中委,委托合同,合同解除权,法律规则,民商事,同下,下任,承认,可得利益,请求,意思自治,补法,之举
AB值:
0.30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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