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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民法典》新规下的预约合同违约救济
文献摘要: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违反预约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但对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未做详细解释.预约合同能够为商业交易提供更多的可能性,保障双方进行更多的考量和谈判,在缔结本约合同存在客观障碍时为当事人提供一条出路,也为遵守预约约定的当事人提供一条违约救济的途径.目前,学术界对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四种学说,分别是"视为本约说""善意磋商说""强制缔约说"和"内容区分说".对于违反预约合同损害赔偿的范围:"视为本约"的合同在不能继续履行时赔付"履行利益",其他的预约合同按照"预约合同完备说"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合同完备程度越接近"本约"则越趋向于赔付本约的"履行利益",然则偏向于对"信赖利益"的保护.
文献关键词:
预约合同;民法典;继续履行;损害赔偿
作者姓名:
李宇涵
作者机构:
澳门科技大学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李宇涵-.《民法典》新规下的预约合同违约救济)[J].西部学刊,2022(07):65-68
A类:
B类:
民法典,新规,预约合同,合同违约,违约救济,明确规定,违反,违约责任,和谈,谈判,缔结,本约,当事人,约定,法律效力,善意,磋商,强制缔约,区分说,合同损害赔偿,继续履行,赔付,履行利益,趋向于,然则,信赖利益
AB值:
0.277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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