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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司法鉴定人的客观注意义务——基于鉴定材料的视角
文献摘要:
鉴定材料是鉴定人开展鉴定活动的前提.根据相关规定,在民事司法中,鉴定材料由委托人即法院负责,但在一些案件中,法院明显缺乏审查鉴定材料的技术能力,也无法根据鉴定材料提出恰当的委托要求.与此相反,鉴定人具备审查鉴定材料的专门知识和技术优势.为了保证鉴定意见的可靠性,帮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与解决当事人纠纷,鉴定人有必要对鉴定材料承担一定程度的客观注意义务.为了避免鉴定人审查鉴定材料的过重负担,不宜对其设置约束机制,而应当以正向激励的方式,平衡法院的法定审查责任与鉴定人的客观注意义务.
文献关键词:
司法鉴定人;客观注意义务;鉴定材料
作者姓名:
涂舜;申贝贝
作者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 重庆 401120;重庆高校市级刑事技术重点实验室 重庆 401120
引用格式:
[1]涂舜;申贝贝-.司法鉴定人的客观注意义务——基于鉴定材料的视角)[J].中国刑警学院学报,2022(03):89-96
A类:
客观注意义务
B类:
司法鉴定人,鉴定材料,民事司法,委托人,法院,技术能力,与此相反,专门知识,鉴定意见,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重负,约束机制,正向激励,平衡法
AB值:
0.19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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