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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合同法语境下ISDA主协议终止净额结算之性质认定——以上海市首例石油掉期合约纠纷为例
文献摘要:
张家口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诉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案是上海市首例石油掉期合约纠纷,也是上海金融法院评选出的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在该案例中,法院将"终止净额结算条款"定性为"交易双方对具体违约责任触发交易提前终止的合约安排,实质上属于继续性合同的约定解除";将"提前终止款项"定性为"交易违约方在合同解除后对非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赔偿非违约方因交易提前解除而遭受之损失".然而,从交易实质出发,ISDA主协议项下的终止净额结算和我国合同法语境下的"继续性合同的约定解除"与"违约损害赔偿"等概念的要件和效力并不一致.本文建议宜以其交易目的与交易惯例中的通常含义为依据,结合我国合同法制度,认定其性质为"合同义务的加速到期条款与兑现合约价值的结算条款",据此认定其行为的效力.
文献关键词:
ISDA主协议;场外金融衍生品;终止净额结算;合同解除;合同损害赔偿
作者姓名:
朱林啸
作者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朱林啸-.合同法语境下ISDA主协议终止净额结算之性质认定——以上海市首例石油掉期合约纠纷为例)[J].金融法苑,2022(01):130-159
A类:
ISDA,渣打银行,上海金融法院,加速到期条款,场外金融衍生品
B类:
合同法,法语,终止净额结算,性质认定,首例,掉期,合约,张家口,石油化工,公司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纠纷案,评选,十大典型案例,该案,体违,违约责任,发交,提前终止,继续性合同,约定解除,款项,违约方,合同解除,应承,提前解除,项下,国合,违约损害赔偿,要件,惯例,常含,合同义务,兑现,合同损害赔偿
AB值:
0.26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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