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站-论文投稿智能助手
典型文献
唐集贤学士"分掌制诰"考述——兼涉其性质与影响
文献摘要:
唐代集贤学士曾短暂参与"分掌制诰",其具体活动包括以下三点:一是集贤院藏书多个场所,但草诏之所未必确定.学士或于集贤院撰写制诰,或随驾写制诰.二是集贤学士"分掌制诰"存续时间上下限模糊.一般情况下,集贤院因"文书壅滞"而"分掌制诰",因翰林院的出现而罢撰写制诰之权.实际上,最早实例出现在开元二十年(732),而草诏权理论上限可至翰林供奉存在之时;情理上的存续下限可至翰林学士成立之后.三是集贤学士草诏范围相对有限,主要以敕文为主.基于上述制度分析其特点,"分掌制诏"呈现以下两点:学士与撰写活动之间存在疏离感;学士与其他官职之间存在联系,而这种职官职能间混同导致了"分掌制诰"状态的不稳定性.这某种程度促成集贤书诏罢、而翰林学士"专掌内制"的局面.
文献关键词:
唐代;集贤院;"分掌制诰";制度;性质;特点
作者姓名:
王冰慧
作者机构:
浙江大学 人文学院,浙江杭州310000
引用格式:
[1]王冰慧-.唐集贤学士"分掌制诰"考述——兼涉其性质与影响)[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03):110-118
A类:
草诏权
B类:
制诰,考述,唐代,集贤院,藏书,未必,或于,存续,下限,文书,翰林院,早实,开元,二十年,供奉,之时,情理,翰林学士,制度分析,两点,疏离感,官职,职官,混同,某种程度,内制
AB值:
0.267514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