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论阻断产品危险的刑法义务
文献摘要:
有关阻断产品危险的刑法义务,学界有重大分歧.其问题症结在于如何理解事实支配与保证人地位的关系.结果原因支配是保证人地位的发生根据,包括危险前行为和事实承担两大类型.阻断产品危险的刑法义务应接受这两者的检视.一方面,除非现代科技不能发现产品缺陷,否则,经营缺陷产品原则上是违反结果回避义务的危险前行为;另一方面,经营行为预示着对产品安全性的保证,但是,在经营者欠缺主动保护意思的场合,不得认定为事实承担.以下衍生问题值得注意:(1)企业继任者负担产品危险阻断义务的根据在于事实承担;(2)离任者的产品危险阻断义务不因其离任而解除;(3)产品危险阻断义务的主体宜限定为企业的决策者或者重要管理人员;(4)上述理论归结同时适用于故意犯和过失犯;(5)应承认产品危险阻断义务类型的多元性.
文献关键词:
产品危险;刑法义务;结果原因支配;危险前行为;事实承担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邓毅丞
作者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 法学院,广州 510006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邓毅丞-.论阻断产品危险的刑法义务)[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06):146-157
A类:
产品危险,结果原因支配,发生根据,危险前行为
B类:
刑法义务,症结,结在,解事,实支,保证人地位,事实承担,两大类,应接,检视,除非,非现代,现代科技,产品缺陷,否则,缺陷产品,原则上,违反,结果回避义务,经营行为,预示,产品安全,经营者,主动保护,意思,衍生问题,值得注意,继任者,险阻,离任,不因,决策者,故意,过失犯,应承,承认,义务类型,多元性
AB值:
0.309049
相似文献
机标中图分类号,由域田数据科技根据网络公开资料自动分析生成,仅供学习研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