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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民族自治地方资源税扩围的多中心治理:机制分析与框架设计
文献摘要:
作为资源富集地区,民族自治地方是我国资源税扩围的重点地区.民族自治地方资源税扩围以中央政府提出的"适度分权"为原则,实现了从单中心管理到双中心治理的转变,为多中心治理奠定良好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需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治理.多中心治理是民族自治地方资源税扩围的方向,也是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资源税顺利扩围的关键.文章将民族自治地方资源税扩围的相关利益主体分成10个中心,包括中央级次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税务主管部门和协作部门、自治区及以下级次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治区及以下人民政府及其税务主管部门和地方协作部门、纳税人和涉税第三方机构.探讨其多中心治理机制,分别为税收立法系统与税收管理系统的"授权-负责"机制,中央与地方税收立法系统的"监督-协助"机制,税收管理系统内部的"领导-反馈"机制,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管理-遵从"机制,税务机关、纳税人与第三方机构的"咨询-协助"和"咨询-服务"机制等.在此基础上,构建民族自治地方资源税扩围的多中心治理框架.基于这一框架,民族自治地方资源税扩围可通过多中心参与,实现顺利扩围和有效治理.
文献关键词:
资源税扩围;民族自治地方;多中心治理;治理机制;治理框架
作者姓名:
王玉玲;杨晓龙
作者机构: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100081
引用格式:
[1]王玉玲;杨晓龙-.民族自治地方资源税扩围的多中心治理:机制分析与框架设计)[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22(04):95-100
A类:
资源税扩围
B类:
民族自治地方,地方资源,多中心治理,机制分析,框架设计,国资,重点地区,中央政府,分权,单中心,中心管,理到,良好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利益主体,中央级,级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管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纳税人,涉税,第三方机构,税收立法,法系,税收管理,中央与地方,地方税,税务机关,遵从,治理框架,一框,有效治理
AB值:
0.18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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