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限制自认的类型化分析——《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的理论阐释
文献摘要:
《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适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判断限制自认能否构成自认.因为限制自认的实践形态多样,所以《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的理论阐释应采用类型化分析的方式.限制自认成立自认须得满足自认成立要件中的不利益性要求,此不利益性的判断应聚焦于当事人"限制主张"对其"自认主张"效力的影响.以"限制主张"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广义限制自认分为部分自认、附理由的否认、附请求条件的自认和狭义限制自认.一般情形下,部分自认可以成立自认;附理由的否认不应成立自认;附请求条件的自认如果是原告作出的,一般不可成立自认,如果是被告作出的则可能成立自认;至于狭义限制自认,一般只有附权利受制抗辩的"自认主张"有可能成立自认.
文献关键词:
民事证据规定;限制自认;部分自认;附理由的否认;证明责任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陈国欣
作者机构:
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科,日本 东京 169-8050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陈国欣-.限制自认的类型化分析——《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的理论阐释)[J].证据科学,2022(02):145-158
A类:
限制自认,部分自认,附理由的否认
B类:
类型化分析,民事证据规定,理论阐释,实践形态,认成,成立要件,不利益,益性,当事人,请求,狭义,原告,被告,至于,受制,抗辩,证明责任
AB值:
0.14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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