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不"越位"不"缺位":体育行政监管的法定化
文献摘要:
体育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需要体育事业有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加强体育行政监督管理(以下简称"体育行政监督")是实现体育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核心保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第4条相比1995年《体育法》,在坚持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主管体育工作之外,明确强调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作为本次修订新增四章之一的"监督管理"专章,是对竞技体育、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反兴奋剂、体育产业等章节所规定各类体育活动进行体育行政监管的全面性和总领性规定,首次在法律层面系统、全面地实现了体育行政监管的法定化.
文献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袁钢
作者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体育法治研究基地,北京100088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袁钢-.不"越位"不"缺位":体育行政监管的法定化)[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22(04):1-4
A类:
B类:
越位,行政监管,法定化,人民健康,美好生活向往,人的全面发展,体育需求,体育事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加强体,行政监督,核心保障,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行政部门,体育工作,各级政府,职责范围,内管,四章,专章,竞技体育,全民健身,学校体育,反兴奋剂,体育产业,章节,体育活动
AB值:
0.3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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