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论《民法典》职务代理的立法完善——基于《民法典》第170条第1款的规范解析
文献摘要:
《民法典》第170条实质拆分了《民法通则》第43条,在代表行为之外,确立了独立的职务代理制度.但第170条第1款用"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指称职务代理人,文义上涵盖第61条的代表人,基于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对独立的意思能力,也涵盖第105条的"代表"人,导致规范冲突,故第170条第1款在"人员"前应增加"非法定代表或者负责"的表述来限制;替代了《民法通则》第43条中的"工作人员",其外延大于该款"职权"所涉人员,导致职务代理基础关系有拓展至组织外部关系的可能,滋生纷争,却也使职务代理制度获得开放性.此外,第170条宜调整至"代理"的"一般规定",作为第163条之第2款.
文献关键词:
职务代理;《民法典》第170条;职权;规范分析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冯文婷;孙志煜
作者机构: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州贵阳,550002;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冯文婷;孙志煜-.论《民法典》职务代理的立法完善——基于《民法典》第170条第1款的规范解析)[J].江汉论坛,2022(04):131-136
A类:
B类:
民法典,职务代理,立法完善,拆分,民法通则,代理制,非法人,组织工作,工作任务,指称,称职,代理人,文义,代表人,意思能力,规范冲突,非法定,法定代表,其外,该款,职权,外部关系,滋生,纷争,使职,规范分析
AB值:
0.38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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