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专利审查中如何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
文献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法中引入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这一概念.我国《专利审查指南》中对"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的概念做了进一步解释,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其知晓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现有技术,并且具备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如果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相关技术手段,他也应当具有从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的有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仅仅体现在充分公开、创造性审查中,也贯穿于专利申请、检索、复审等各个环节,准确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就能有助于我们在审查中提高效率、解决问题和统一标准.
文献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张竞赛;赵春霖
作者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张竞赛;赵春霖-.专利审查中如何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J].中国科技信息,2022(09):20-22
A类:
B类:
本领域技术人员,专利法,说明书,出清,一概,专利审查指南,假定,知晓,申请日,优先权,技术领域,技术知识,获知,现有技术,实验手段,创造能力,充分公开,专利申请,复审,提高效率,统一标准
AB值:
0.30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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