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民法典》语境下宅基地资格权的性质定位与制度展开
文献摘要:
在《民法典》中精确定位宅基地资格权的性质及内涵,是构建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的轴心.宅基地资格权应独立于宅基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外,在三权当中承担"承前启后"功能,形成"所有权—用益物权—次级用益物权"三权分置格局.因循宅基地资格权的人身专属性及人身依附性,应摒弃"转让自由论"和"有限转让论",采宅基地资格权"转让禁止论".在制度设计方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宅基地资格权无须单独设置登记程序,借由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表征宅基地资格权即可.
文献关键词:
宅基地三权分置;宅基地资格权;用益物权;住房保障权;住房财产权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李谦;单锋
作者机构:
山东农业大学法学系 山东泰安,271018;南京大学法学院 江苏南京,210093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李谦;单锋-.《民法典》语境下宅基地资格权的性质定位与制度展开)[J].湖北社会科学,2022(09):131-139
A类:
住房保障权
B类:
民法典,宅基地资格权,性质定位,精确定位,宅基地三权分置,轴心,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权当,承前启后,次级用益物权,因循,专属性,人身依附,依附性,摒弃,转让自由,禁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须,登记表,住房财产权
AB值:
0.2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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