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人脸识别信息的隐私风险与法律规制
文献摘要:
人脸识别信息承载着重要的个人尊严价值,根据个人尊严价值优于私法自治原则,探究人脸识别信息保护路径时应立足于个人尊严保护,原则上禁止例外情形下允许处理人脸识别信息.而目前敏感个人信息保护规则采用特定目的+单独同意规则提高处理人脸识别信息的门槛,仍是从规制人脸识别信息的处理行为出发,平衡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与人脸识别信息流动之间的关系,其本质上是原则上允许处理人脸识别信息,仅是采取更加严格的处理门槛.并没有采取像隐私一样的严格保护制度,源头制止对人脸识别信息的利用.同时,由于人脸识别信息具备可识别性、非公开性等私密信息的属性且与私密信息深度连接,将其纳入私密信息可以弥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在处理个人信息合法性基础、免责事由、侵权行为模式与申请人格权禁令规定的不足.故应将人脸识别信息纳入私密信息范畴,通过隐私权保护规则、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对人脸识别信息进行数双轨保护,充分维护其承载的个人尊严价值.
文献关键词:
人脸识别信息;人脸识别技术;隐私权;私密信息;人格尊严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梁瑛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梁瑛-.人脸识别信息的隐私风险与法律规制)[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02):36-43
A类:
许处
B类:
人脸识别信息,隐私风险,法律规制,个人尊严,私法自治,信息保护路径,原则上,禁止,例外情形,敏感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单独同意,同意规则,高处,处理行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信息流动,其本质,保护制度,制止,可识别性,非公,公开性,私密信息,合法性基础,免责事由,侵权行为,行为模式,申请人,人格权禁令,隐私权保护,双轨,分维,人脸识别技术,人格尊严
AB值:
0.26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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