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比较法视角下我国股东失权制度的修正
文献摘要: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同时借鉴了德国的股东除名和股东失权,可以理解为中国法语境下的股东除名.在此基础上,《公司法(修订草案)》第46条正式引入股东失权.域外法上,股东失权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持公司资本充足,失权股东丧失股东资格乃股权没收下的附带属性.而相较之下,我国的股东失权在适用范围、行权程序以及法律效果上均有进一步解释和完善的空间.同时如若新《公司法》最终正式引入股东失权,则前者股东除名的催告程序可以予以删除,以区分我国的股东除名和股东失权,使二者在公司法框架下发挥各自的规范功能.
文献关键词:
股东除名;股东失权;人合性;资合性;抽逃出资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唐波;王炜炫
作者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唐波;王炜炫-.比较法视角下我国股东失权制度的修正)[J].广东开放大学学报,2022(06):48-55
A类:
资合性
B类:
比较法视角,股东失权,权制,公司法,司法解释,股东除名,中国法,法语,修订草案,入股,域外,立法目的,公司资本,股东资格,股权,没收,收下,附带,较之,行权,法律效果,如若,催告,删除,规范功能,人合性,抽逃出资
AB值:
0.294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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