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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既判力标准时后的形成权行使的规制路径
文献摘要:
既判力标准时后的形成权行使是一种诉讼行为,其将有可能从实质上推翻前诉判决,进而危及法的安定性.由于形成权的行使是在既判力的标准时后,属于"新事由",不受既判力的遮断,因而无法采用诉讼法上的遮断效路径加以排斥.实体法视角是将各种形成权的性质、行使效果以及形成权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利害状况等实体法因素投射到遮断效路径,进而得出是否加以排斥的结论,其本身并非解决路径,但却为诉讼法上的诚信原则适用时的价值判断提供了客观标准.既判力标准时后的撤销权或解除权的行使构成不诚信的诉讼行为,属于对诉讼权利的滥用,依据实体法因素进行具体的价值判断后,应当适用诚信原则加以排斥,从而维护法的安定性;但抵销权的行使并未危及法的安定性,因而不受限制.
文献关键词:
形成权;既判力标准时;遮断效;诚信原则;实体法
作者姓名:
刘颖
作者机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100191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刘颖-.既判力标准时后的形成权行使的规制路径)[J].现代法学,2022(02):70-84
A类:
既判力标准时,遮断效
B类:
形成权,规制路径,诉讼行为,推翻,判决,法的安定性,事由,诉讼法,实体法,当事人,利害,法因,投射,射到,解决路径,诚信原则,价值判断,客观标准,撤销权,解除权,诉讼权利,断后,护法,抵销权,受限制
AB值:
0.22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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