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规制举办者权益: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的保障策略
文献摘要:
基于举办者对民办教育发展的贡献和引导举办者选择非营利性办学,新法新政赋予举办者章程制定权、办学管理权、获薪权以及奖补权等.保障举办者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而言,对非营利性办学选择很重要,但也不能以危及学校法人财产权为代价,因为学校法人财产权是学校成为法人的前提.遵循学校法人财产权独立,是保障举办者权益不可逾越的鸿沟.但是从目前举办者所享有的权益来看,举办者权益规制不到位,如举办者制定章程的"立法"程序不规范、对举办者管理权制衡不到位,对举办者奖补机制不明朗等,极易导致举办者权利溢出,危及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因此建议,以保障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为实践的逻辑起点,重新审视举办者相关权益.通过规范学校章程的"立法"程序、均衡内部权利结构、完善奖补机制、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等方式规制举办者权益,实现学校法人人格与举办者人格独立,保障学校法人财产权.
文献关键词:
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举办者;合法权益;规制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黄洪兰
作者机构:
吉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吉林 四平 136000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黄洪兰-.规制举办者权益: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的保障策略)[J].教育与经济,2022(03):67-72,80
A类:
B类:
制举,举办者,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保障策略,民办教育,新法,定权,办学管理,管理权,很重,不可逾越,鸿沟,权制,制衡,不明朗,逻辑起点,学校章程,权利结构,办学体制,法人人格,合法权益
AB值:
0.16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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