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被害人承诺在故意伤害罪中的规范限度
文献摘要:
为限制被害人承诺在故意伤害罪中的有效性,学界以善良风俗或者伤害程度为由进行的尝试,都因根本上缺乏立法支持而不具可行性.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对生命法益予以严格保护,当重伤行为严重危及被害人的生命时,被害人承诺不能阻却行为的违法性,以实现法律对于生命权的周延保护.我国刑法采用了"单一制"的共同犯罪立法体例,现行《刑法》第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的"的概括性规定包含实行、教唆、帮助以及同意杀人等多种侵害他人生命的行为,为本文以"严重危及生命的重伤行为"作为故意伤害罪中被害人承诺有效与否的界分标准提供了规范支撑,由此得出的解释结论也能与现行《刑法》关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和无过当防卫权的规定保持规范语义上的一致性.
文献关键词:
被害人;故意伤害;严重危及生命的重伤行为;承诺无效;单一制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黄忠军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黄忠军-.被害人承诺在故意伤害罪中的规范限度)[J].南大法学,2022(01):76-87
A类:
严重危及生命的重伤行为,无过当防卫,承诺无效
B类:
被害人承诺,故意伤害罪,善良风俗,伤害程度,刑事立法,立法和司法,司法实践,生命法益,违法性,现法,生命权,周延,刑法,单一制,共同犯罪,立法体例,故意杀人,概括性,教唆,侵害,界分,织出,出卖人,人体器官,规范语义,语义上
AB值:
0.279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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