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从满、汉文档案看《大清律例》在西藏的首次运用
文献摘要:
学界关于《大清律例》在西藏推行的时间一直没有定论.文章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满、汉文等多语种档案认为,在处理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事件后,乾隆十六年(1751)清中央便在西藏全面推行具有国家法性质的《大清律例》.文章指出,《大清律例》在西藏的运用,一方面从刚开始对重大政治性案件的审理过渡到了对民间刑事案件的审理;另一方面,不仅汉族、藏族二族间在西藏发生的命案需遵照国家法来处治,而且藏族人之间发生的命案,凡告到官府,也可以用国家法来处理.这些档案文献的相关记载,反映了清中央政府在边疆地区,尤其是西藏地区推广王朝法律思想和加强法律内地化的强烈意志和具体实践.
文献关键词:
《大清律例》;西藏;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事件;刑事案件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特尔巴衣尔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北京 100872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特尔巴衣尔-.从满、汉文档案看《大清律例》在西藏的首次运用)[J].中国藏学,2022(05):108-114
A类:
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事件,木札勒
B类:
汉文,文档,大清律例,定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多语种,乾隆,十六年,全面推行,国家法,大政治,政治性,审理,渡到,刑事案件,汉族,命案,遵照,处治,藏族人,官府,档案文献,中央政府,边疆地区,西藏地区,王朝,法律思想,内地化
AB值:
0.26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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