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文献
论我国上市公司重整中的"府院失衡现象"及其协调
文献摘要:
"府院联动"是实现我国公司破产重整市场化、法治化的有效路径,但我国上市公司重整中存在的"府院失衡现象"直接影响了府院联动目的的实现.上市公司重整中政府公共管理身份、股东身份与管理人身份的混同致使政府对重整的过度干预,直接降低了法院在公司重整中的主导地位,导致上市公司重整市场化程度低、债权人利益受到侵害.为解决"府院失衡现象",应明确两者在上市公司重整中的角色定位,法院的主导地位不应动摇,政府仅应发挥辅助性作用.在此定位基础上,确立上市公司可重整性标准,并由法院指定专业人员调查重整可行性,成立破产重整管理人协会,除对债权人信息披露外还需强化重整中对法院的信息汇报等,以期实现府院关系的平衡.
文献关键词:
上市公司重整;府院联动;破产管理人;破产重整
中图分类号:
作者姓名:
王毓莹
作者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王毓莹-.论我国上市公司重整中的"府院失衡现象"及其协调)[J].法学评论,2022(02):91-99
A类:
B类:
论我国,上市公司重整,府院联动,公司破产,破产重整,政府公共管理,股东身份,混同,法院,市场化程度,债权人利益,侵害,角色定位,动摇,辅助性,立上,专业人员,查重,信息披露,汇报,破产管理人
AB值:
0.22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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