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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文献
先诉抗辩权的程序设计:一个跨法域分析视角
文献摘要:
作为保证关系备位性的体现,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具有调整履行顺序的功能.从诉讼进程入手,先诉抗辩权程序也存在起诉说、诉讼说、执行说和综合说四种选项.先诉抗辩权的程序设计应以体现备位性为目标,结合实体与程序要求,还需保障实体公正和效率.起诉说阻碍债权人在先针对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但由于当事人在起诉阶段无法充分提出证据、开展辩论,法院难以准确识别合同性质,有损实体公正.诉讼说借助附条件判决,区分主客观消灭事由,由诉讼和执行程序分别处理.执行说可以暂时阻碍执行力,却考虑到执行法院无力审查先诉抗辩权的放弃行为,如以确认之诉或执行异议的方式扭转,会增加程序成本.综合说有权利滥用的嫌疑,也不符合权利失效理论.综合而言,诉讼说对现行制度的突破最小,同时兼顾实体公正,是合宜的选择.先诉抗辩权程序也可以成为其他法定补充之债的规则供给.
文献关键词:
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备位性;补充责任
作者姓名:
朱禹臣
作者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文献出处:
引用格式:
[1]朱禹臣-.先诉抗辩权的程序设计:一个跨法域分析视角)[J].法学家,2022(05):163-176
A类:
备位性
B类:
先诉抗辩权,程序设计,法域,分析视角,一般保证,保证人,起诉,诉说,综合说,选项,实体公正,债权人,提起,当事人,分提,辩论,准确识别,合同性质,有损,判决,主客观,消灭事由,执行程序,别处,暂时,执行力,执行法院,无力,如以,确认之诉,执行异议,权利滥用,嫌疑,权利失效,现行制度,顾实,合宜,规则供给,补充责任
AB值:
0.35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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